首页 网站收藏 网站地图
英国留学资讯英国概况英国教育概况英国院校信息英国院校排名英国留学在线咨询英国留学论坛

当前位置:英国留学网 » 英国留学行前准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有效旅行证件出入境的旅客,包括公派出境工作、考察、访问、学习和因私出境探亲、访友、旅游、经商、学习等中国籍居民旅客和华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等中国籍非居民旅客。
   第三条 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在本规定所附《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简称《限量表》,见附件1)规定的征税或免税物品品种、限量范围内的,海关准予放行、并分别验凭旅客所持有效出入境旅行证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办理物品验放手续。
   对不满16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需用的《限量表》第一类物品。
   第四条 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物品,超出规定免税限量仍属自用的,经海关核准可征税放行。
   第五条 中国籍旅客携带旅行自用物品进出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办理验放手续。
   第六条 获准进境定居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携运进境其在境外拥有并使用过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在获准定居后3个月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证明,向定居地主管海关一次性提出申请。上述自用物品中,除本规定所附《定居旅客应税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单》(见附件2)所列物品需征税外,经海关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的准予免税进境。其中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物品每种限1件。自用小汽车和摩托车准予每户进境各1辆,海关照章征税。
   获准进境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自海关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从批准的口岸运进,物品进境地海关凭定居地主管海关的批准文件,对其中的机动交通工具,同是凭旅客填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验放手续。
   第七条 定居旅客自进境之日起,居留时间不满2年、再次出境定居的,其免税携运进境的自用物品应复运出境,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向海关补缴进口税。
   第八条 进境长期工作、学习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在取得长期居留证件之前,海关按照本规定验放其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在取得长期居留证件之后,另按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和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私用物品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对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和经常出入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具体管理规定授权有海关制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后公布实施。
   前款所述"短期内多次来往"和"经常出入境"指半个月(15日)内进境超过1次。
   第十条 除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境的物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中国籍旅客携运出境的行李物品,经海关审核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准予出境。
   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应由本人持有效的出境证件,在本人出境前向所在地海关输海关手续。
   第十一条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及规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种范围的,除另有规定者外,海关不予放行。除本人声明放弃外,应在3个月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输退运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处理。

附  件:1

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1996年8月15日修订)

类别
品种
限量 第一类物品
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
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税,其中价值人民币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种限1件

第二类物品
烟草制品酒精饮料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第三类物品
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1)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我出国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和援外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其中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物品验放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算至华结业之日止),远洋船员在外每满120天任选其中1件免税
(2)其他旅客每公历年度内进境可任选其中1件征税

   注:1.本表所称进境物品价值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准;
     2.超出本表所列最高限值的物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3.根据规定可免税带进的第三类物品,同一品种物品公历年度内不得重复;
     4.对不满16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途需用的第一类物品;
     5.本表不适用于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和经常进出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
附  件:2
   定居旅客应税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单
   1.电视机 7.电冰箱 电冰柜 13.电话机
   2.摄像机 8.洗衣机 14.家具
   3.录像机 9.照相机 15.灯具
   4.放像机 10.传真机 16.餐料(含饮料、酒)
   5.音响设备 11.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 17.小汽车
   6.空调器 12.微型计算机及外设 18.摩托车

   第十二条旅客进出境时应遵守本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授权有关海关为实施本规定所公告的其他补充规定。违者,海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1996年8月15日起实施。
   
 
相关链接:
英国留学申请流程全攻略
2008年英国大学综合排名
2008年英国大学及专业排名
英国留学申请条件
  · 英国留学:大学前教育申请条件
  · 英国留学:本科生申请条件
  · 英国留学:研究生申请条件
英国留学课程及学位
  · 英国留学:大学前教育课程及学位
  · 英国留学:本科生课程及学位
  · 英国留学:研究生课程及学位
英国留学费用
  · 英国留学:大学前教育费用
  · 英国留学:本科生费用
  · 英国留学:研究生费用
英国留学总结
 
咨询热线: 021-52400111
咨询邮件: os7@chiway.com.cn 在线咨询: MSN:study.UK@hotmail.com
在线答疑:如果您想咨询英国留学的更多办理信息,即可在此提出问题,只需留下邮件地址,我们的业务专家将在1-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给您回复
英国留学申请
教育时空网·博客
如何选择留学中介?
警惕个别中介的黑收费,有些中介的收费很不规范,虽然有的以很低的费用来招揽生意,可是消费者一旦上钩,就会被各种巧立名目....
· 解读:会计专业同学的来信
· 澳洲营养专业之比较
· 中国博士在美国求学生活
英国中学网址大全
专业     
|   考试
文书     
|   奖学金
广告位招租:
86-21-52400111
英国留学服务流程

您好:我现在英国纽卡斯尔大学读master,就读的专业是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 and education, 07-08年是中锐英国部帮我申请的. 我打算继续在纽卡读博士,专业为education. 不知中锐能否继续帮我申请?不知中锐在英国可有分公司?

回复:你好, 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帮助学生进行文书制作. 详细的情况我会根据你申请的学校来安排. 你可以直接和我电话或电邮联系。

您好:上海财经大学大四会计专业TOEFL 105 GMAT 710 GPA 3.5 现在申请可以有哪些学校选择?

回复:你好, 你的GPA,GT成绩都很好,申请排名靠前的院校还有比较有希望的。但如果你想要申请08秋的话,大部分排名靠前学校的deadline都已经过了。即便有的学校还没过deadline,但如果申请的学生数量比较多,招生满了之后,对于后面学生的申请也不会接受了。有无考虑申请09春或是09秋呢?